省财政厅下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6亿元力保农村税费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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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48 海南日报 |
作者:程娇 陈学孟 王中华来源:海南日报本报海口11月11日讯(记者程娇通讯员陈学孟王中华)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保障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6942万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据了解,我省18个市县目前已基本完成农村税费改革的调查研究、方案测算等基础工作,下一步,农税改革措施落实到农户将是改革的攻坚阶段。省财政厅核定的2003年省对各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6942万元中,固定性转移支付额16975万元,临时性转移支付额3662万元,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6305万元。 省财政厅要求,我省各市县要按照规范的分配办法,将省财政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基层政府和有关支出项目,确保中央和省规定的各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和农户。各市县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专项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用途。 省财政厅重申,凡发现违反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有关规定,继续乱收费、乱集资,加重农民负担,或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省财政将相应扣除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并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