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行业税源有四大漏洞 抽查22家企业家家偷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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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3:1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 地税稽查局日前对22户有装饰装修行为的企业实施了专项稽查,发现其偷税面达100%,查补税款92万元。 通过税务稽查发现,当前装饰装修市场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是: 装饰公司长期挂账不转收入。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于资金紧张或工程质量等具体原因拖欠工程款,装饰公司因未收齐全部款项而将实际收取的部分工程款挂记预收款。按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后不论实际是否收到都应相应结转收入,装饰公司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装饰公司不及时结转收入造成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事实,经查,共有12户企业利用此种手段偷税16万元,占查补税款的25.8%。 装饰公司使用临时佣工但不办理合法佣工手续。部分装饰公司没有固定的施工队伍,多采用揽到工程时找临时施工人员施工,工程结束则队伍解散。按规定,任何单位使用临时佣工,到劳动部门办理了佣工手续后,其支付给临时佣工的劳务费可作为工资性支出凭工资单列支,若无合法佣工手续,其支付的劳务费则凭取得的正规发票列支。若不符合以上条件,支出的劳务费则不得列支。部分装饰公司聘用劳工既不办理合法佣工手续,支付的劳务费又未取得正规发票,却将这部分非工资性支出作为工资凭工资单予以列支,这样既偷逃了企业所得税,同时,临时佣工取得的劳务收入未按劳务报酬项目予以代扣个人所得税,临时佣工取得的劳务费应纳的营业税因劳工的流动性过大无从查补,造成税款流失。查处的22户企业中,此类偷税有9户,查补税款13万元,占查补总额的21%。 装饰公司利用白条列支各项费用。为虚增成本,装饰公司普遍存在使用收据、白条等非合法凭证列支材料费等费用问题,或者将无户头、户头是个人名字及与经营无关的非规范性发票予以列支,偷逃了企业所得税。此种手段偷税共有13户企业,查补税款22万元,占查补总额的35.5%。 施工单位虽装修工程竣工但仍挂记在建工程,不及时转资。装饰公司在工程款项未全部取得前多不予开具发票,施工单位因未取得发票,故工程虽已竣工投入使用,但仍挂记在建工程。按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固定资产的原值计算,装饰装修工程数额达到标准应按装修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投资税,共有5户施工单位不及时转资偷逃了房产税计11万元,占查补税款的17.7%。(徐继红何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