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法起草工作已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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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5:35 华声报 |
华声报讯:据新华社消息,与中国近500万名公务员息息相关的公务员法起草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并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立法规划,将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就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1993年8月颁布实施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后制订了与这一条例相配套的13个暂行规定和13个实施办法,以及一批政策规定、实施细则。这些法规内容涵盖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奖励、辞职辞退、培训、职务升降等各个方面,公务员管理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今年年初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为公务员立法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桂中岳等30位代表提出第1号议案《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议案》,王维忠等31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公务员法要有重大突破的议案》,赵林中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国家公务员法的议案》,李晓方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国家公务员法的议案》,陈夷茁等32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公务员法的议案》,赵咏秋等31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公务员法的议案》,呼吁为公务员立法。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时认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经过10年的实践,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制定公务员法的条件已经成熟。 据介绍,2001年1月,中组部、人事部联合成立了公务员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法律草案,目前正在对法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