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一农民为维权八次“告官” 仅输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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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7:42 人民网 |
人民网郑州11月12日电:张书智终于输官司了。自1995年以来,他接连打了8场行政官司,除两起案件因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撤诉外,其余案件均获胜诉。然而,这一次,他却输了。 今年41岁的张书智是河南省通许县厉庄乡万庄村农民。自1984年创办民营科技推广实体以来,他先后推广国家级科研成果和星火计划项目50多项,引进新技术、新品种150多项(个),曾荣获“全国农村青年星火科技带头人”、“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农民”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然而,张书智的科技推广和农资经营却一直麻烦不断。1995年9月19日,通许县农资稽查大队来到张书智创办的科技信息中心进行检查,以“经营没有许可证”为由,没收了他的营业执照,砸坏大门,并将价值6000多元的的肥料、农药等物品强行拉走。当时,张书智并未立即想到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四处奔走,找有关部门要求“解决问题”。历时3个多月,先后跑了700多次,他也未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他这才决定把县政府推上被告席。 令张书智至今念念不忘的是,他当时遇到了一位“开明县长”。那位名叫齐金锋的县长了解到张书智反映的情况后,坦然地对他说:“我是县政府的法人代表,你告我吧!我支持你。”后来,张书智不止一次对人说:“当时如果没有齐县长这句话,我未必真的敢告县政府;如果齐县长干预法院审判,我也未必就能顺利地打赢那场官司。”从此以后,张书智5次状告县农业,2两起诉县政府,1次起诉县工商局,不到10年的时间“告官”8次。 2001年4月2日,通许县农业局来到张书智的门市部,抽取他经营的棉种,说是要送到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然而,检验结果还没有出来,有关“张书智卖假棉种”的传言却已传得满城风雨。4月16日,县委、县政府工作组发出的告示,让棉农退种退款。为此,张书智起诉县农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随后又起诉县政府滥用职权。法院审理查明:质量监督部门对张书智的棉种于2001年4月13日已出具检验报告,结论为“所检项目全部合格”,而县农业局直到2001年7月25日开庭前,仍未将检验结果送交张书智。案件几经周折,张书智终于2002年10月打赢了状告农业局的官司,而状告县政府的官司近日被判败诉。对此,张书智不服,已向法院提出申诉。张书智说:“官司输赢本身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通过打官司,我能感受到法律下越来越深入地走进我们的生活。” 经历过几场官司之后,张书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依法经营的的重要性。为了学到更系统的法律知识,他于2000年参加了省委党校法律本科的函授学习,首开农民入该校学习的先河,并被河南省法学会破格吸收为法学会会员。为使更多的人学法、懂法、用法,张书智于2001年8月在县城开办了“普法超市”。“普法超市”中,有500余本法律书籍,还有十几份法制报刊。凡到这里的人们均可以享受到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借阅法律书刊、起草法律文书等服务。“普法超市”开办以来,已接待来自四面八方的“顾客”800多人次,不少人运用从这里学到的法律知识,使自己遇到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李建明马中东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