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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20:0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非法集资7000万 昆明一总经理受审 本报讯 日前,原昆明市宏运经贸实业公司总经理杨树彪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出庭受审。 据《生活新报》报道,昆明地区离退休人员协会于1989年底成立,1992年,协会先后批准成立了“宏运”、“遐海”、“瑞丰”三公司。由于公司缺乏启动资金,协会理事长会议研究后决定“面向协会会员借资筹集”,先后有3000多名老干部参与集资7955万余元。 2002年2月,昆明市宏运经贸实业总经理杨树彪,因涉嫌诈骗罪被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03年8月,五华区检察院正式向区法院提起公诉中称:“1992年8月至2000年,杨树彪在担任宏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以15%至25%不等的高额年息先后向昆明地区离退休协会各分会及其老干部集资,从1996年4月30日至2000年,宏运公司集资总额为人民币7300多万元,同时,被告人杨树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应以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重大,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此案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另择日宣判。 (刘卫东) 虚构出资骗贷逾亿 广州一经营者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讯曾在广州盛极一时的娱乐场所“东方魅力”的经营者何硕瑾,指使下属共同骗得银行巨额贷款1.82亿元,至今未还。这宗大型骗贷案日前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槌,主犯何硕瑾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3月至2000年3月间,被告人何硕瑾用虚构出资股东等资料骗取工商注册登记,先后在肇庆市、广州市、成都市成立了13间由其他人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公司,但实质上全由被告人何硕瑾操纵和控制。经查明,这些公司中,除“东方魅力”曾有经营外,其他公司从未开展任何业务。从1994年4月至1999年12月,何硕瑾诈骗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羊城支行、开发区支行、城南支行等贷款共27笔,总额为人民币1.82亿元。何硕瑾除了将部分贷款用于支付银行利息和经营开支外,其余款项均被他提取现金或转移境外据为己有。 (黄珊 李朝涛)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1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