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管理年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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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20:41 青年参考 |
在安全利用核能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机构的地位举足轻重。 它研究和拟定我国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的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制定我国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负责我国和平利用核能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论证、立项审批、负责监督、协调重大核能科研项目的执行、实施和核材料管制,实施核出口审查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国际组织间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活动,牵头组织国家核事故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 我国目前投入运行的核电站有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在建项目有秦山核电二期工程、秦山核电三期工程、田湾核电工程、岭澳核电工程和三门核电工程项目。中国政府在发展核电起步阶段就十分重视事故防范和核应急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核应急法规、标准体系,为顺利开展核应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近几年,针对核电安全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1999年至2003年,我国共实施核应急规章和标准13项,另有8项规章和标准正在制订中,使我国的核应急准备制度进一步完善。 已发布的规章有《核事故辐射影响越境应急管理规定》、《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报告管理规定》、《核电厂核应急培训管理规定》、《国家核应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核或辐射应急的干预原则与干预水平》、《辐射损伤的医学处理规范》、《严重事故后期核应急管理导则》、《放射性物质运输核应急技术文件》。 已发布的标准有《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应急计划区的划分》、《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外应急职能与组织》、《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外设施功能与特性》、《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外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和《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正在制订的规章有《技术导则——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应急准备与响应》、《核电厂核应急演习管理规定》、《场外核应急管理规定》、《乏燃料运输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程序》。正在制订的标准有:《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职能与组织机构》、《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设施的功能和特性》、《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和《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2003年2月28日,由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主编的中国第一部《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演习管理规定》,由国防科工委发布实施。 本报记者 王冲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