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提供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22:2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新华社消息,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 报道说,此举旨在有效阻断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知说,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免征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进口环节及国内流通环节的增值税。自2003年7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对国内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据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公布了享受免税政策的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及药品品种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