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晋签订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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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2:45 山西日报 |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刘虹)11日、12日,由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副省长巴音朝鲁率领的浙江省政府代表团分赴大同、朔州两市考察。考察期间,浙晋签订了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副省长靳善忠陪同考察。 浙江是我国经济实力雄厚且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上世纪70年代就与我省建立了密切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此次浙江省政府代表团来山西,双方就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合作与交流进行了磋商。 代表团在大同、朔州考察期间,浙江省富兴电力燃料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浙江能源集团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分别签订了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按照合同条款,购销量将在今年年度合同量基础上不断增长。到2010年,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供给浙江富兴电力燃料公司煤炭数量将达到1000万吨,全部为优混类煤炭;中国中煤能源集团供给浙江能源集团公司煤炭数量将达到1000万吨,其中优混煤炭450万吨,平朔煤550万吨。 据了解,去年浙江省从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购煤226万吨,从平朔购煤302万吨,分别占全省购入发电用煤炭总量的11%和15%。 浙晋两省还就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谈制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多领域、全方位的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在煤炭、电力等能源领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开展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合作、建立两省定期交流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经贸往来,为考察、洽谈项目相互提供服务等达成共识。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