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反腐败(时政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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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7: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徐运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打击重点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犯罪案件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成果丰硕———查办职务犯罪大案数上升 “今年1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9849件,有力地惩治了腐败分子!”10月23日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努力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成果丰硕。 ———瞄准大要案。截至8月底,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大案1462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6%;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7198件,同比上升3.4%。其中,反贪部门查处的大案13175件,百万元以上大案85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772人;立案侦查的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02件,县处级以上干部219人。一批严重腐败的职务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一升一降”显质量。坚持规范办案,在查办大案数量上升的同时注重办案质量。全国检察机关在查处的全部案件中,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7和0.8个百分点;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则分别下降了2.7和1.7个百分点。今年1至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侦查起诉、法院判决的106起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针对渎职犯罪,检察部门侦查起诉、法院判决的28起案件中,有罪判决率也为100%。 突出重点———锁定四类重点案件 四类案件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瞄准打击的重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犯罪案件;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当前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两个着力点”:加大查办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的力度。 据统计,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在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54种罪名中占80%。实践证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背后往往隐藏着职务犯罪,行政执法、司法人员的职务犯罪必然造成执法不严、司法不公。 今年1至9月,福建省加大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84件302人,查办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 保障人权———严查渎职侵权犯罪 加大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 据了解,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司法人员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至造成冤假错案;有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暴力或强制手段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甚至逼死人命,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今年前8个月查办的3529起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民主权利的案件。一方面说明检察机关查办“侵权”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明显加大;另一方面表明此类案件在个别地方甚至有增长的趋势。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要把依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犯罪案件,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权的一项‘民心工程’,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犯罪案件,要坚决立案,依法查办!” 《人民日报》 (2003年11月13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