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网总裁孙德良谈“名分”之争满腹委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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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8:0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钱江晚报》报道,中国化工网的老总孙德良讲起日前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官司,满腹委屈。 “我们是在今年4月中旬的时候接到起诉书,当时感觉是莫名其妙。”孙德良觉得,就算对方认为自己侵犯了其权利,也可以事先发个律师函告知一下,给双方留下协商的空间,现在一下就在法庭上见了,“我到现在还没搞明白对方为什么要求我更名,为什么要我赔偿它300万,”孙德良有点愤愤不平地对记者说。 孙德良同时也感觉到对方是有备而来,来得“正是时候”,本来去年年底中化网正在酝酿赴港上市的事宜,现在一打官司,上市的事先搁浅了,从接到起诉书开始到现在,整整6个月时间都耗在了准备官司上。 积极应诉三点理由驳斥对方 刚接到起诉书的时候,孙德良先就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认为中化网络是杭州的公司,应该在杭州审理,后经协商,交由北京一中院审理。 针对对方认为中化网络的企业商号“中化”侵犯了其商标的指控,孙德良说他们有三点理由予以驳斥: 一是对方是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而中化网络是从事互联网业务的IT企业,业务范围根本无联系。 二是在过去的几年当中,中化网络一直对外宣称自己是浙江省典型的民营企业,是从零开始发展的,并没有傍大企业,说中化网络是中国化工的一部分。 三是中化网络的企业名称在2000年8月份就注册了,而对方的商标注册时间是在2002年,难道注册在先的商号反而侵犯了注册在后的商标的权利? 同时孙德良对“中化”两字能否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也提出了质疑,中化是中国化工这一行业的缩写,把整个行业作为注册商标,显然缺乏明显的显著性和独创性,而根据《驰名商标法》的规定,没有明显的显著性和独创性的商标,其保护力度和驰名程度要大打折扣。 孙德良还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注册商号的同时,也考虑过要把“中化”商标注册掉,但是注不下来,现在被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注册,却掀起了商标与商号之争。 争议反映商标商号管理内部矛盾 孙德良说,官司于10月30日在北京开庭审理,审判结果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孙德良认为“我们所提出的理由从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 孙德良分析官司时认为表面上是一起知识产权官司,但细究引起官司的深层次原因,却不在对簿公堂的双方,而在于现行的商标与商号管理上的漏洞。商标和商号都同属全国工商总局管理,它们之间的关系相当于左手与右手的关系。由于商标和商号管理的并行性和矛盾性,一旦它们两个打起架来就很难处理。而现在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不允许有了商标之后就不能有商号的。 作为我国“商标”与“商号”之争的第一案,孙德良认为这起官司意义重大,“可以说这起官司表明现在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来自商标的挑战,最后的判决结果将影响到千千万万的企业,中国现在至少有几十万个商标,至于企业名称更是数以百万计,这里面的重叠太多了,如果判我们输的话,未来几年这方面的官司会多得不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