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暴力”令孩子厌家流浪儿多为“家庭制造”专家提出借鉴“国家监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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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8:4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石家庄11月12日电父母是儿童流浪的根源?近日在石家庄举行的救助流浪儿童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外多个儿童组织的专家提交的研究成果指出:我国流浪儿童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家庭。 郑州大学社会学教授张明锁对郑州市83名流浪儿童进行家访调查后认为,导致儿童流浪的原因主要有4种:因父母离异等原因无人照管;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逃生”;家庭教育的误区造就问题少年;因家庭贫困而让儿童过早谋生。从事少年法研究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冯锐认为,一方面父母离婚等造成的家庭破裂、家长赌博和酗酒等不良习惯造成的家庭环境恶劣,侵害着儿童的生存权;另一方面,为数众多的家庭因教育不当侵害着儿童的发展权。 专家指出,在城市,虐待儿童已不是家庭侵权的主要形式,对儿童权利的侵害更多地来自“隐性暴力”,即家长用种种限制、“代劳”妨害儿童的自由发展,或一旦孩子没有达到家长的期望,家长便以诸如“你怎么这么没用”“你真令我失望”来打击孩子的心理,导致孩子厌倦家庭,即使父母健在也会造成向往街头自由生活的主动的流浪儿,即所谓“社会孤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竹青认为,在这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国家监护”制度,可以强化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一旦父母因主客观原因对儿童放弃照管,儿童都能得到紧急救助,有效地预防问题家庭造就新的流浪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