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销售出新招:街头拍卖 工商称:“竞价销售”须有固定场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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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27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近段时间以来,几个外省人在安顺新大十字附近的露天场地开展一种“竞卖”活动,活动主办者称这是一种全新的销售理念,而一些市民却认为此种销售方式带有欺诈性。 对于这种销售方式,一些市民却持怀疑态度。一位王姓市民说,这完全像在搞拍卖会,重要的是,这些人没有固定的销售场地,而且有许多商品上没有中文标识,如果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这些人走了找谁去?另外,一位尹姓市民还怀疑下面竞买的人中有“托儿”,因此他认为这种销售方式可能存在欺诈性。对此,“竞价广场”的负责人胡某称,“竞价”是一种全新的销售理念,虽说借鉴了拍卖的手法,但却有别于拍卖。他说,这种销售方式的最大特点是由消费者自己给商品定价,“竞走”的东西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他称,他们所有的货均是从厂家直接进货,中间少了多个环节,所以售价很低廉,这也是他们生意“红火”的原因。 记者昨日就此事采访了安顺市工商局法制科杨科长和公平交易科胡科长,两位科长告诉记者,对于这样一种销售方式,法律法规上并没有明确禁止。在了解到对方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后,他们当即安排辖区工商所责令其停业。两位科长说,“竞价销售”只是一种促销手段,实质是零售。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竞价销售”必须要有固定场所才能给其核发登记营业执照,如其重新营业后,工商部门将重点对其销售的产品和销售方式是否有欺诈性进行监管。(徐荣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