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专业协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生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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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0:23 贵州日报 |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我省农村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组织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机勃勃地发展起来。 它们大都在一村或一乡范围内,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自我管理、自谋发展,上联市场,下联农户,融产供销为一体,并逐渐成为市场的主体。从组织形式上看,我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由地方致富能手带头发动的能人带动型;二是由农民自发组织的互助协作型;三是龙头企业帮助建立的龙头带动型。无论是哪一种组织形式的协会,都采用同一种运作方式:统一为会员提供从签约、贷款、供种、技术服务到收购、销售的社会化服务。 我们看到,农业生产商品化、经营市场化的发展趋势致使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信息闭塞,资金、技术力量薄弱而分散的农户跟不上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在千变万化的市场面前无所适从,举棋不定,形不成产业规模和竞争优势,同时也阻碍了整个农业产业化进程。而农民协会的组建,则通过集体的行为及合力,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大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形成了规模优势,提高了产品竞争力,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实践证明,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已成为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和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最有效手段。 当然,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我省目前的各类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发现,我省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在管理上极不规范,农业、民政、工商、科协等各部门都参与管理,但职能交叉、事权不明、体制不顺。其次,实力较弱、规模较小、组织松散也是我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同时,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存在农民群众习惯于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缺乏热情和信心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现象。 进一步加深认识,摆正协会的位置;尽快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做好协调对接工作;赋予各种专业协会一定的社会职能,引导它们充分发挥连接生产和市场、群众和政府的桥梁作用,是当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 作者:廖琪钟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