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变“车主”诈骗三千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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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5:25 锦州晚报 |
本报讯(冯欣 年胤华 记者侯晓非)原本是一个给人开车的司机,竟摇身一变成了“车主”,擅自将这辆出租车“承包”给了别人,从中诈骗钱财3800元。11月11日,此案经凌河区法院审结。 据办案法官介绍,家住凌河区松坡里的路天民,受雇给他人开出租车。今年5月28日,路“突发奇想”:把这辆车包出去得了。于是,经人介绍找到了杨某,对他说:“我这辆车自己顾不过来,晚上就包给你咋样?”经过讨价还价,最终杨某以每月3000元的承包费取得了该出租车的“夜间经营权”。过了几天,路再次找到杨某:“我另外还有生意要做,况且看你人不错,这样吧,你再给我交800元钱,这车全天就交给你了。”遇到这样便宜的事,杨某自然答应下来。可就在他一次出车时,碰巧让该车车主遇上了,一核实,两人都傻了眼,急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路随即被抓获。案发后,所得赃款全部返还给了杨某。 法院认定:路天民已构成诈骗罪,判决他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作者:冯欣 年胤华 侯晓非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