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辱骂邻居被法院判决赔礼道歉,但法院判决刚执行―――潘某又做侵权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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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5:54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延吉路161号的潘某及妻子张某因为辱骂楼上邻居李某并散布李某篡改军龄的言论,被李某告到法院,两级法院均判潘某、张某败诉(本报7月9日曾予报道),今年8月29日法院强制执行了判决,但昨天潘某却再次说李某篡改军龄。 昨天下午,李某拿着录音证据,气愤地来到本报反映了此事。昨天上午8时许,潘某又跟他说起了双方的这场官司。他在楼上,潘某在楼下大声说,“你改入伍时间了没有,你说你改了没有?我有证据,甭管市南法院怎么判的,你说你改没改?你改了入伍时间了。”李某把这些话用录音机录下。 李某说,市南法院一审就判决潘某两口子败诉,两人不服上诉。但市中院二审认为,潘某、张某在公开场合有辱骂他并散布他“篡改军龄”的言论行为,给他的社会评价造成一定的影响,应视为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市南法院判令潘某、张某向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两人不履行判决,8月29日市南法院强制执行,潘某当着来自各楼座的居民代表的面说:“道歉,消除影响。”希望双方友好如初,欢度晚年。李某以为双方的这段两三年的官司可以就此了结,但没有想到,潘某却再次散布这种损害他名誉的言论。 李某表示,如果潘某继续这样下去,他将再次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