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推出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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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6:54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1月13日电记者罗盘报道:针对近年来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政府优惠政策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和户型建筑面积偏大,销售对象、销售价格把关不严等问题,山西省政府近日下发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的管理,推进住房供应体系的建立。 实行以销售价格、建设标准、小区环境为主要内容的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制度是加强经济实用房建设管理的主要措施。各市、县人民政府要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具有相应开发资质和资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经济适用住房任务。其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也要实行招标投标。 该文件对户型面积、购买对象及审核办法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建筑面积为60~8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不得低于70%,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中户型不得超过20%,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的大户型不得超过10%。不符合规定的户型面积和户型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得批准开发建设,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的许可证。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