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准”管住银行“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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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3:13 山西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中国银行出台“五不准”等系列措施,强化对“一把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制约和教育。具体内容为:不准擅自决定本单位大额资金运作、重大改革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指使提拔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中国银行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不准外派到海外机构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其配偶、子女办理所在国长期居留证、香港和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等。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