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融资又有新途径 贷款房可再次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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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3:1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贷款买的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但手头又急需资金怎么办?昨日,招行青岛分行正式推出的“个人住房加按贷款”业务可以轻松解决这一矛盾,客户通过将贷款买的房子进行二次抵押,就可以贷到一笔可观的资金。 招行青岛分行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几年前李先生贷款70万元买了100万元的房子,而且已经归还银行本息30万元,现在他想贷款买一辆车,就可以将仍抵押在银行、但已归还贷款的那部分价值30万的房子进行二次抵押,从而获得最高70%(21万)的贷款,轻松实现轿车梦。 只要是招行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收入稳定,还款记录良好且已还款期数超过两年,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第三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可以办理这一业务。除了贷款用途为购买房产、车辆、各类消费品及住房装修等其他符合法规的合理用途。加按揭贷款最低起点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归还银行的贷款金额越大,根据相应比例二次贷款的额度也就越多。(本报记者邹吉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