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过“农村娃”才能晋高级 我省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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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3: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据新华社济南11月13日电由于受办学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农村中小学师资短缺现象长期存在。山东省日前出台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的决定,提出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 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可不转户口,工资标准在原来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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