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马案”牵出新案 云南省委宣传部原部长柴王群涉嫌受贿100多万被依法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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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5: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昆明消息 曾任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四处副处长、处长,云南省委宣传部原部长柴王群涉嫌受贿案11日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在起诉书中,检察机关罗列了柴王群收受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爱党(另案处理)贿赂的罪行:1993年5月,柴王群在北京民族饭店,收受了刘给的2万元钱、一块价值2.38万元的雷达表;1993年6月,在北京三晋宾馆,柴王群收受了刘给的3000元钱;1994年年初,在沈阳市刘的办公室,柴王群收受了刘给的5000元;1994年8月,柴王群一家到沈阳游玩时,在刘的办公室,柴王群收受了刘给的5万元;1994年下半年,在沈阳刘的办公室,柴王群收受了刘给的4800元;1995年年初,柴王群在北京家里收受了刘给的港币1万元;1995年夏,刘在沈阳住院做手术后,柴王群去看望刘时,在刘的办公室里,收受了刘给的2000美元;1995年秋,在北京机场附近,柴王群收受了刘给的5000元;1997年冬天,柴王群在曲靖市的宿舍内,收受了刘给的一块价值人民币3.8万元的劳力士表;1994年夏,柴王群收受了刘给的一套在北京价值110.1613万元的住房。 据介绍,1996年9月,柴王群从中直机关某部四处处长下派到云南曲靖挂职。在4年半的时间里,连跨3步,由处长升至省委宣传部部长。柴王群受贿一案,是由沈阳“慕马案”带出来的。中纪委在查处“慕马案”中的行贿人———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爱党时,查出刘爱党行贿的一套房子是送给柴王群的。Y(段曌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