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查获旅客携带彩屏手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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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5:4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今年1月至11月,首都机场海关共查获旅客携带新型彩屏手机及其配件案件10起,查获手机214部。彩屏手机成为北京海关旅客携带入境的主要商品。 近日,北京海关旅检现场从一外籍旅客托运行李中查获4种品牌具有上网功能和清晰数码照相功能的新款彩屏手机43部。这4款手机尚未在国内上市。北京海关已将此案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时,遵循“自用合理数量”原则,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时必须申报。申报不实或逃避海关监管者,海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于江)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14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