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硬性调整10种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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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7: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特约记者姜师立)日前,江都市出台了《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试行规定》,规定对10种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硬性调整,并明确了“下”的方法、程序、去向和待遇。 据介绍,这10种干部为:在年度考核或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或连续两年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20%的;所在单位或个人连续两年综合考核排名列全市倒数第一或连续三年综合考核排名列全市倒数前三位的镇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排名连续两年名列所在镇倒数第一的镇党政副职;拒不参加组织部门调训工作的;拒不服从组织对其工作安排,15天内不到岗的;诫免谈话后,半年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连续两年未达标的;属于“一票否决”的工作被否决后,次年再次被否决的部门领导;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工作纪律或违反规定,无故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身体状况不好,难以履职的。 据悉,江都市干部如有符合上职条件之一者,将被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列入调整范围。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14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