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是情敌频扰 精神索赔3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7: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通讯员许冰峰)由于被怀疑与吴某的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在公司遭其谩骂,并频频遭其骚扰,导致精神受到损害,陈某要求吴某停止骚扰并赔礼道歉,赔其精神损失费3元。此案近日由苏州市金阊法院调解并达成协议,吴某停止一切骚扰行为,陈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吴某的丈夫方某乃陈某的上司,由于方某为陈某提供了衣服,办理了护照等特殊待遇并与其在深夜频通电话,陈某便怀疑他俩有不正当关系,视陈某为自己的情敌,并怀恨在心。1月10日,吴某发现陈某在其丈夫的办公室,当即用“不要脸”、“做什么事情自己知道”等话对其进行谩骂;8月6日,吴某到公司声称“陈某卷走公司钱财”骚扰陈某。此后,吴某频频用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甚至到其住处骚扰对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陈某将吴某告至法院。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14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