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出台党报党刊“私订公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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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7:12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刘之沛报道:为切实抓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吉安市出台了党报党刊“私订公助”实施办法。经市委同意,11月6日,市委办公室向全市转发了这一办法。 该办法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以及财政金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的干部,都要自费订阅党报党刊。规定,“私订公助”的对象和自费标准建议为:地厅级干部每人150—200元、县处级干部100—150元、科级干部50—100元。一般干部50元左右。党报党刊的征订范围是:《人民日报》、《江西日报》、《求是》杂志、《井冈山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该办法同时规定,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该市要求,各地、各单位在11月底之前,要落实好“私订公助”的有关要求,并积极完成全部征订任务。超过11月30日,“私订公助”未能推开,党报党刊订得不好的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成任务。没有完成2004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单位,不能评选当年的文明单位。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