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证逃缴养路费 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0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稽征局获悉,近段时间以来,我省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在市场上兜售假冒养路费缴费凭证。在此,有关部门提醒市民,缴纳养路费只能在车籍所在地稽征机构办理,千万不要委托不认识的中介人或中介机构办理。不能贪图便宜购买假冒的养路费缴费凭证,一旦被查,驾驶员将受到最高处罚。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城郊结合地区已多次发现有人自制假冒养路费缴费凭证,一些不法分子甚至直接从广东等省“进货”,经查,这些假凭证大多字体、字迹与真凭证有较大差距。不但如此,由于制假者根本不知道收费标准,连算出来的养路费也大相径庭。由于其价格便宜,假证仍有不少“市场”。 为更好地识别缴费凭证真假,交通部日前采取了每年更换不同防伪标记的措施。目前,我省稽征部门的缴费记录还实现了全程联网,每辆车的缴费记录只需“电子眼”检查系统一查便一目了然。 对此,省交通厅稽征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司机,根据贵州省交通法规,使用伪造、涂改的养路费缴讫凭证逃缴养路费的,除没收伪造、涂改的养路费缴讫专用标志牌、补缴欠费外,还将处以100%—200%以上最高滞纳金罚款处罚,严重的要送公安机关处理。 (李屹 廖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