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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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15 南方都市报 |
[特别更正] 11月14日C89版导读中,由于编辑疏忽,把“东湖豪苑”错写成“东湖御苑”。待发现错误时,报纸已开机印刷,来不及改正。现特此更正并向“东湖御苑”致歉。 [事实纠错] 1.11月11日A27版《中国队能否重温宁波旧梦?》(编辑:蓝云 校对:陈宁)一文第4小标题第2段第2行中“龚睿那”应为“龚睿娜”。 2. 11月12日A30版《坚硬的网球》(编辑:毛小昀)一文第7段第3行中“1970年智利世界杯”有误,应为“1962年智利世界杯”。 3.11月12日B58版《Beyond演唱会必唱曲目已定》(编辑:刘芳 记者:曾岁春)一文第1行中把Beyond乐队广州演唱会的开唱时间写成“本周五晚8点”是错误的,应为“本周六晚8点”。 4.11月13日B53版《Beyond后日广州开唱》(编辑:王赞媚 校对:杨小洁)一文图片说明中“马来西来演唱会”应为“马来西亚演唱会”。 [文字更正] 1.11月13日C66版《信贷征信系统2年内启动》(见习编辑:彭蔚)一文副题中“参予”应为“参与”。 2.11月13日C73版《“每半年进驻一个省会城市”》(编辑:罗浪欢 校对:元方)一文第1小标题“药店幅射范围八公里”中“幅射”应为“辐射”。 [说明订正] 两份协议不能相提并论 11月13日A02版发表本报评论员文章《“生死状”不能洗脱学校责任》,对广州市白云区某小学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工作条例》一事进行了关注,为了增强论说的分量,其中援引了不久前一些媒体的报道:“在本月初,南京师范大学也与学生家长方签订了一份叫做《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的‘生死协议’”,同时表示:“我们不支持一切急于为自己免责的‘生死协议’”。而在同日出版的《南方周末》上,一篇署名王小飞题为《生死协议与新闻真实性》的文章认为,南师大与学生家长方签订的《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并不存在法律漏洞,所谓“生死协议”是一条失真新闻。 对此,我们予以了足够的重视与多方核实。首先,我们通过核查相关媒体的报道,发现这些报道均未能透露出更多的信息,所谓“生死协议”完全可能是记者的“一己之见”。紧接着,本报评论员通过电话与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取得联系,希望获得该《协议书》的文本,但由于最终无法联系上该工作处负责人而未能如愿。最后,我们联系了《南方周末》“众议”版编辑柴子文先生,获得了《生死协议与新闻真实性》一文作者王小飞先生的联系方式,并通过王先生获得南师大《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的文本。对照文本,如王文所述,我们同样“没有找到(如相关媒体报道所称)‘学生就此必须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字样,也很难看出南师大通过这份协议书要‘推卸’什么责任。”并经请教本报法律顾问,最后认为南师大这一条款不存在报道所说的法律漏洞,这意味着此前媒体所关注的南师大“生死协议”的免责倾向有失偏颇。本报评论员文章将其与白云区某小学同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工作条例》相提并论是不恰当的。 我们认为,该评论所引材料虽系援引媒体相关报道,但它的确存在事实上的出入,也正因如此,我们认为更有必要尊重事实的真相而予以“说明订正”。同时,出于“社论撰写人应基于客观的实事评论”的考虑,我们认为亦有说明订正之必要,因为有失偏颇及不尽客观的新闻论据,不仅使本报评论员文章有违“逼近真相,接近真理,为时局建言,为生民代言,为社会进步鼓与呼”的宗旨与追求,也与本报一向追求的具有公信力、权威性的“主流大报”的目标相悖。本报编辑部 栏目编辑:朱华才 差错举报电话:(020)87388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