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昨被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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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田雨)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受贿、贪污一案作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13日上午对李真执行死刑。 李真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和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和局长期间,非法索取、收受他人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164万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办公款、中兴电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432785万元,李真从中分得共计折合人民币270.9874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以受贿罪判处李真死刑、以贪污罪判处死缓的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