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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16: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商品房买卖合同草案逐条看(六) (接上期)第二十一条产权登记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办理产权登记: 1、甲方办理。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为乙方办妥产权登记,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交付乙方。 在此场合,乙方应当及时提供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需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为办理产权登记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甲方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办理。在甲方办结初始登记的前提下,乙方自行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登记机关要求的需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乙方。 说明:本条是关于产权登记的规定,与原合同第十六条相比较,增加了乙方自行办理产权登记的内容,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甲方拖延办理产权登记。 律师意见:广东卓志律师事务所王保信律师指出,允许乙方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是近年来社会的呼声。本条赋予买方自行办理产权证的权利,符合公平理念。商品房开发企业的各种资料均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持有,由买方办理产权登记,在操作上也是完全可行的。 第二十二条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十二条的约定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项处理: 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退房。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意见:王律师指出,本条“甲方违反第二十二条的约定的”有误,应为“甲方违反第二十一条的约定的”。在房产证未办妥之前,买方面临许多潜在的风险,因此按合同约定时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配合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是卖方的主要义务。(黄楚慧)(待续) 我能办几个蓝印户口? 问:我在白云区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86平方米、套内面积74平方米的商品房,请问我能为几个人申办本市蓝印户口? 答:根据《广州市购买商品房申办蓝印户口暂行规定》,凡符合规定条件者,在白云、芳村、黄埔、海珠、天河五个行政区特定范围内购买合法商品住宅房屋居住,经市公安局登记有效取得蓝印户籍关系。根据该规定,凡在上述地区购买合法商品房居住者,购买建筑面积50至74平方米、75至99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分别可申办1、2、3人入本市蓝印户口。由于你购房所在地在白云区石井镇,属该规定指定地区范围,如属合法购房,则可为2人申办本市蓝印户口。(解答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简正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