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质量令人忧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6:2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兴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县七个电动自行车经销点进行质量抽查结果显示,该县经销的二十一种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合格的四种,不合格产品达一十七种,抽样合格率仅为百分之十九 据兴国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介绍,随着电动自行车在兴国用户的增多,关于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的投诉也逐渐增多,今年以来,该中心就接到210起相关申诉、投诉。笔者从一大堆投诉信件中了解到,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电动自行车的质量问题。家住兴国县城西街的王振国反映,今年8月,他在海洋电动自行车超市买了一辆“开得”牌电动自行车,他使用了两天就发现该车的电池与支架有问题,经几次更换部件和修理,仍没有彻底解决问题,他不得不要求经销商退货。 电动自行车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方便。然而,经销商售后服务跟不上,又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烦恼。兴国县消费者普遍反映电动自行车市场售后服务不健全,大部分经销商往往重销售轻服务,不能及时处理质量问题。该县潋江镇王女士买了一辆“富尔欣”牌电动自行车,因线路出了故障,推到原经销点进行保修,等了一个星期才修好,并且收了王女士20元钱,王女士不明白:明明是在保修期内出了故障,却要收维修费。一位姓李的消费者反映,电动自行车经销点的所谓“专业维修人员”根本不会修车,有一次他的电动自行车出了故障,“专业维修人员”摸索了两天都没找出原因,说要送回厂家维修,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推到摩托车维修店,仅半天就修好了。 更令消费者头痛的是,有极少部分电动自行车经销点是“季节性经营”,他们旺季销售,淡季关门。 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它在本质上属于非机动车辆,为确保电动自行车的骑行安全,国家已出台了强制性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严格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然而,据抽查,目前在大街小巷穿行的电动自行车有近60%的最高车速或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笔者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点了解到,部分企业产品严重脱离国家标准要求,更有甚者以电动轻便摩托车充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每小时达30公里;踏板式电动自车上的两个脚蹬,设计不够合理,脚蹬行驶时非常困难,特别是在拐弯时,脚蹬很容易触及地面,发生危险。 此外,由于许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强,对电池的回收尚不够重视,极易形成环境污染的新隐患。刘厚锋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