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后捅死情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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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9:4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东莞讯(记者郑颖哲通讯员陈斯、王创辉)相恋女友提出分手,东莞一男子竟提出要求女友赔偿5000元,并在索要未果的情况下持刀潜入女友宿舍将情敌杀害。昨天,东莞市法院公布该案审理结果,被告人岑国礼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2003年1月,岑国礼在打工期间相识女青年韦某,并建立恋爱关系。但到4月,韦某以二人性格不合提出分手,但岑国礼不同意,他认为和韦某恋爱时花了不少钱,多次找韦某要求和好,但遭到拒绝。 后岑国礼通过老乡打听到,原来韦某已与另一男子陈某有感情,而韦某在岑国礼追问下,也承认了和陈某正在谈恋爱的事实。于是,岑国礼便向韦某提出索要5000元损失的要求,却仍是遭受拒绝。岑国礼随之产生了伤害韦某的恶念。 2003年6月6日凌晨2时左右,岑国礼携带一把事先买来的单刃尖刀,窜到韦某做工的东莞市企石镇下截村某塑胶制品厂,爬墙进入该厂女工人宿舍102房,见韦某和男朋友陈某在床上闲聊。岑国礼即持刀朝韦某身上刺去,韦躲闪过程中左手臂被刀刺伤,韦受伤后即向宿舍外逃跑。 此时,岑国礼又持刀向陈某身上连刺,其中一刀刺中陈某腹部,陈受伤后挣脱向宿舍外跑,但因流血过多而倒在厂里车间一楼与二楼之间的平台上,岑国礼见状即向厂门外逃离现场。而陈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东莞中级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岑国礼因恋爱不成,以讨回谈恋爱所花去的费用为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岑国礼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