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全流通需要弄清楚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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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1:2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市场混淆了国有股可流通权、国有股减持等概念,动辄“谈虎色变”。实际上,全流通不等于国有股减持,更不等于国有股全卖。市场现在真是到了要彻底弄清楚概念的时候了。 对投资者给予保护 概念的混乱使得市场迷失了方向,没有韧性,小道消息兴盛不衰,许多投资者丧失了基本的辨别能力。比如说,前两天,掌管国有资产大权、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升值职责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示,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股流通是两个概念,不是一个概念。但无论是减持还是流通,基本出发点都应该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给予保护。这应该是一大利好,但市场不仅不见利好兑现,反而虚脱下跌。 其实,解决股市的全流通问题,核心是赋予非流通股流通的权利。也就是要解决过去多年来证券市场没有解决的同股不同权的问题,彻底改变非流通的股权从暂不流通到现在根本不能流通的状况。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不断规范完善,证券市场的基石———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夯实,必然要求股权结构规范化,消除由于股权割裂使同一个公司不同股权之间产生的价格差异、流通权利不对等,促进资本自由流动和价格市场化,为所有股东即产权所有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场所。这是证券市场监管者的责任,也是证券监管者需要特别考虑的问题。 至于国有股减持,则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国资委的职权范围。国资委根据十六大精神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两个重大任务,即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相结合。国资委将着眼于从整体上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对所辖189家中央企业根据情况减持或者是增加股权。 以三公原则建立制度 按照这个原则,今年4月到9月,国资委已经批准48户中央企业产权和资产出让行为,涉及国有资本及权益225亿元,其中主要是3户中央企业将优质资产注入到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涉及国有资本及权益205亿元。这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对上市公司发展有益。 那么,是不是一谈到全流通,就意味着大约2/3的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就如同洪水泛滥,一股脑地全部都倒在股市里呢? 事实上,无论谁到资本市场融资,都必须遵守资本市场游戏规则。上市公司所有股权都拥有可流通的权利是资本市场的一个基本规律,但是否需要买卖,是由股东自己决定的事。监管部门要解决的是各类股东的公平问题,在三公原则基础上,建立起良好的制度环境,以便使投资者在其中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获取收益。 市场各方真的需要静下心来,认真辨清可流通权、国有股减持、国有股全卖三者的不同涵义,让投资者消除恐慌心理。如果大家要讨论全流通问题,也需要弄清楚概念区别。(摘自《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