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权警车者一律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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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3: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韩东良 通讯员沈宫轩)11月11日至13日,江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五个督察小组,在南京市鼓楼广场等5个主要交通要道口设点检查过往警用车辆,这标志着为期两个月的全省警用车辆违规专项治理全面展开。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公安厅决定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警用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在用的警用车辆无牌无证或牌证不全;套挂、挪用警车或公安专用号牌;将挂有警车或公安专用号牌的车辆外借、转卖给非公安机关或个人;使用报废车、非法拼装车、盗抢车和走私车;违反规定使用暂扣车辆;违规喷涂警车标志,非警车安装警灯、警报器;驾驶警车、公安专用号牌车辆违反交通法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以及警车和公安专用号牌车辆停放在餐饮或公共娱乐场所门前等问题。 在省公安厅组织的专项督察中,5个督察组共检查过往警用车辆352辆,其中公安车辆223辆,法院、检察院和安全等部门的警用车辆129辆,检查餐饮和公共娱乐场所71家,扣留违规使用警用号牌车辆4辆,违规挪用的牌照2副,违规安装的警灯1具,涉嫌伪造的《警灯警报器使用证》1本。11月11日上午,督察民警在宁马高速公路南京收费站出口处,对一辆悬挂“皖O—Q9031”牌照的帕萨特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竟谎称是安徽巢湖交巡警支队工作人员,经督察民警反复教育,驾驶员才承认自己是当地政府雇用的驾驶员,牌照由市交巡警支队提供,目前正在以该号牌办理行车证。 省公安厅希望全省公安机关认清警用车辆违规问题的易发性、反复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警用车辆的使用管理,教育广大民警克服特权思想,自觉遵守警用车辆的管理规定,以此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15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