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娄底市副市长一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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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3:22 贵州都市报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原湖南娄底市副市长赵更效经济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赵更效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更效犯罪所得,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上半年至2002年5月,赵更效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批准为他人拨款、借款、发包工程、安排工作、调整职务。在此过程中,赵更效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折合人民币861.8094万元。 此外,赵更效还利用职务之便,勾结他人共同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性活动,贪污公款50万元。2002年7月26日,赵更效案发时查获其拥有财产1812.8963万元。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