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勤”罚款 学生忙“还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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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3:3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武汉11月15日电12日,记者收到一封特殊来信,寄信人是武汉新洲区阳逻街施岗中学初三(2)班一署名“有心人”的学生,投诉该班班主任对学生随意罚款。随信还附寄一本作为投诉证据的账本,账本上记录,自10月18日至10月29日,这60多人的一个班,就有171人次被罚。 昨日中午,记者在该校分别对初三(2)班两名男生和两名女生进行了调查。4人证实,罚款确实是班主任宋小春的一种教育手段。该班共有18条班规,一旦违反,均须罚款,有时也有罚错了的,但学生均不敢异议。该班学生60多人,几乎没有不被罚款的。就连班干部,每周罚款也在两元以上。 收到施岗中学初三(2)班同学的来信后,记者于昨日中午放学时前往采访。记者在该班门口随机选择了4名同学,其中两名男生,两名女生,既有班干部,也有团员,其中一名还是班上“管钱”的。从家庭环境来说,4名同学有的家境较好,每周有15至40元的生活费,有的每周只有十多元。 4名同学在那本失踪的“账本”上,均榜上有名。 施岗中学是一所单设初中,学生绝大多数住校,周六下午才放假回家。据学生介绍,宋小春是初三(2)班的英语老师。在宋老师初一下学期接手该班班主任职务时,他就开始实行“罚款制”。 宋老师罚款大都很随意,并没有成文的约定,学生们的经验是,几乎所有违规行为都要罚款。据4名学生的介绍,宋老师的“班规”大致有:迟到两次罚 0.5元。早晨迟到一次罚0.5元。班上玻璃被风吹破了,罚责任人1.5元等18条。 对于“玻璃”一项的解释,学生说,教室里大约有100余块玻璃,一个学生负责两块。如果是人为破坏,就由破坏人赔偿;如果是外力破坏,如被风吹破了,或被不明异物砸坏,就由责任人赔偿,每块玻璃赔1.5元。 另外,如果宋老师心情好,他会让学生选择:是愿意交罚款还是愿意罚扫地。不过,这种时候很少。有的时候,学生实在没钱交,也可以用作业本等物代替。 施岗中学位于新洲区阳逻街施岗镇,学生大都来自农村家庭,生活水平参差不齐。初三(2)班的学生中,家境较好的,每周生活费在15至40元,人数十人左右;家境一般的占大多数,每周生活费在10元上下;家庭贫困的有十余人,每周生活费只有5元,在食堂交米搭伙吃饭。 据班上同学介绍,他们班表现最好的学生,每周被罚的钱数也在两三元,罚款5元的人数最多,而有的调皮一点的学生,几乎天天被罚。用学生自己的话说,班规太多,防不胜防。宋老师的罚款,绝大多数是要当日兑现的,实在无钱,可以拖到周六班会。每周六的班会,就是罚款会,清点本周罚款,同时给拖欠的同学发出最后通牒。 学生如果拿不出钱,一般是向同学借。有时,宋老师也会指定同学借钱给被罚的学生,有时甚至会亲自借钱给同学。 由此,每周五、周六,是学生的“借债高峰”,而每周一,学生到校后,又成了“还债高峰”。 因为农村家庭大都不宽裕,学生们一般不敢向家长索取超额生活费,因此大多是在自己一周的生活费里扣取。有的孩子周一还钱后,就得啃一个星期的馒头。 学生们说,“借债潮”好像是宋老师“罚款制”的惟一后果,班上的学习成绩和学习纪律并没有因为罚款而好转。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15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