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苹果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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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5:2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记者李红梅报道: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在国际农交会上联合宣布,正式对陕西苹果实施原产地域保护。据悉,这是目前我国实施的最大范围的原产地域保护,保护区域面积达400多万亩,横跨陕西渭北优生区15个县(区)的全部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和另外14个县(市、区)的14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人民日报》 (2003年11月15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