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配不准赔钱又挨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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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5:54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晚报讯配眼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资格、配制的眼镜屈光度、瞳轴瞳距不准确……从12月1日起,随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眼镜配制行业有了一部“行动指南”。 《办法》规定,眼镜制配者要遵守职业人员市场准入制度规定,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眼镜制配者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如屈光度、瞳轴瞳距等指标,必须准确可靠。违反该条规定,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者阎格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