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消费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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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6日07:2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问:客人在我酒店就餐时,一只飞蛾飞进了客人已近用完的一份菜里,由此引起纠纷。我店同意免去该份菜的价款。同时,给两桌客人全单8折优惠(我店正常不打折)。而客人借故拒不买单,并一哄而散,给我店造成经济损失近千元。请问,作为经营者,该如何处理类似事件?衡阳陈力生 答:消费者在酒店消费,与酒店形成消费合同关系,双方均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本民法原则。此类事件,是经营者所提供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合同履行不当所致,应适用《合同法》第111条和112条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的规定,或者按侵权行为法来处理,至于补偿及赔偿的额度,则应以消费者实际受到的损失为基准计算。现实社会中,有部分消费者在偶发的消费侵权事件中,以商家的商誉相要挟,索取远远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勒索数额较大的钱财,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会遭受刑事处分。刘大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