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任职终身制将不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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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03:1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记者冒浩文报道:日前,广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广东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改革中小学人事制度;完善校长负责制,改革校长的选拔任用;实行教师聘用(聘任)制;完善中小学工资保障机制,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的分配机制。 教师全员聘用 工资保障足额发放 《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聘任)制,学校在聘用教职工前,应当将拟聘教职工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然后由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聘任)合同,合同文本统一采用《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要加强聘期考核,做好聘后管理。要改进和完善分配制度,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再发生拖欠,同时,积极清理历年欠账。 加强编制管理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要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省教育部门、财政部门逐县(市、区)核定中小学教职工总数。要严格控制中小学领导职数,合理确定教师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超编聘用人员,要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通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调整出教师队伍,逐步辞退代课教师,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 取消行政级别 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 《意见》要求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办法,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它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逐步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坚持和完善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为4~5年,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学校不得超过两届。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度,要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 《华南新闻》 (2003年11月1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