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严惩拖欠民工工资严重者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2:3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南昌11月16日电南昌市政府近日向社会公告将对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着手建立不良行为档案,有不良行为的用人单位将定期予以通报,并以此作为审批资质、年检以及竞投标的参考依据,对拖欠民工工资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惩。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在对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正当理由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进行调查时,根据有关规定,将视情况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物,并依法拍卖用以支付拖欠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