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山体坍塌事故调查认定为自然灾害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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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2:3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西安11月16日电13日晚发生在陕西省府谷县的山体坍塌事故,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认定,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危岩崩塌,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但其中有需要汲取的教训。 13日晚20时左右,府谷县黄河建材厂民工临时住宅背后山体坍塌,造成10间房屋被毁、12人死亡、11人受伤。 据陕西省有关部门及国土资源部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这次事故发生地从1997年已停止采石,不是生产现场,事故也未发生在生产时间。但是,发生事故的山崖高35米,经多年采石已形成近乎直立的陡壁,加上山体岩层有裂隙,附近其它采石场放炮采石又持续加剧山体松动,同时,近期当地降水较多,雨雪长期浸泡导致山体落岩近400立方米。被落岩砸毁的民工临时住宅后墙距崖壁不足10米,建房选址不当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