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遛狗怪男子烧车泄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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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2:20 京华时报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刘迎迎)仅仅因为看不惯别人有车,45岁的周某在深夜遛狗时连续放火烧车。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周某涉嫌纵火一案。事件深夜遛狗捎带烧车 今年1月21日以来,东城区东华门、景山地区发生多起纵火案件,警方加强了对该地区巡查蹲守。2月12日晚11时左右,蹲守人员发现,一个遛狗的男子停在一辆小车旁,五六分钟后,该男子离开,随即该车起火。警方当即将该男子周某抓获。周某在刑事拘留阶段承认,自己放火烧车就是看不惯别人有车。但后来他又将口供全盘推翻。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月21日至2月12日,周某先后点燃6辆轿车,其中3辆车被完全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实验10秒钟点燃一辆车 面对周某死不承认的情况,检察官进行了侦查实验。实验中,检察官将一旧捷达牌轿车的前保险杠架在砖上平放,随后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保险杠的边缘,大约10秒钟左右,保险杠冒出火苗。这一证据证实了周某的犯罪手段。庭审面对铁证仍不承认 考虑到周某拒不认罪,且本案发生在夜深人静之时,没有其他直接目击证人证实周某罪行,东城检察官马乐决定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在法庭上证实周某罪行。法庭上,检察机关通过多媒体演示,将周某承认罪行时的供述、依据该供述制作的案发现场描述图,都与现场实际情况吻合,但周某沉默多时后,依然矢口否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