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城市文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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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4: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青岛的城市历史虽然只有100余年,但其形成并遗存的文化资源却十分丰富。自1897年德国租占起,青岛经历了德国、日本的占领。由于受不同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城市布局别具一格,城市风貌独具特色,城市建筑风格迥异,具有比较典型性的遗迹。另外,在20世纪30年代文化名人荟萃青岛,以王统照、老舍、闻一多为代表的一批文化名人先后来青执教或定居,使青岛在我国新文化运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对青岛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百年积淀的丰富历史文化遗存,形成了青岛区别于中国其它传统城市的独有城市特色。目前,青岛经确认的历史优秀建筑131处,其中属国家级文保单位3处(胶澳总督府旧址、胶澳总督官邸旧址和八大关建筑群)、省级文保单位3处(德国警察署旧址、基督教堂、天主教堂)、市级文保单位22处,文化名人故居50余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名人故居有康有为、老舍、王统照、闻一多、沈从文、梁实秋、杨振声、萧红、萧军、舒群、华岗等故居。 近年来,青岛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尤其是在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市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意识也在逐步提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修复了康有为故居、天后宫、京山炮台、栈桥回澜阁和中共青岛支部遗址等5处市级文保单位并对社会开放;市政府为了整合文化资源,又将国家级文保单位迎宾馆和省级优秀建筑人民会堂从市机关服务中心划归文化、文物部门管理。二是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文物局经过调查摸底,专家论证,经市政府批准,分6批公布了79处市级文保单位和20处文化名人故居,并上报批准了6个国家级文保单位,22处省级文保单位和131处省级优秀建筑。三是建章立制、依法管理。文物局与规划部门一起,编制了《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控制地带的保护范围》,经市政府批准已向社会公布,对我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积极的保护。四是积极宣传推介历史文化资源,不断探索文物保护利用的多种形式。最近经市政府批准对全市131处历史优秀建筑和20处文化名人故居实施了挂牌标识工程,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提高文物保护意识,促进人文旅游发展。文物局、建委、房产置业等部门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分别对历史优秀建筑、文化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多种方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现状还不容乐观,尤其是与国内文物保护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专项维护经费严重不足,这就给全市200余处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及文化名人故居的维护带来一定的困难。二是现单位使用的历史优秀建筑或文化名人故居,多数保护得比较好,如现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办公大楼(原总督府旧址)、迎宾馆(原总督官邸旧址),市公安局(原胶澳警察署旧址),以及现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市政管理局、市技术计量监督局、市科协、城建集团、各有关银行、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而现由居民居住的建筑多数是长年失修、破旧不堪并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而像老舍、王统照、梁实秋、萧红等故居,广西路14号原德华银行旧址等建筑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失修现状。三是除客观上政府财力投入不足外,还缺少用市场经济的手段,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融资保护历史优秀建筑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四是多数使用单位虽然能够对文物建筑实施基本的保护,但在合理利用方面却明显不足。全市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缺乏整体使用规划,形不成整体的优势和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另外,作为有关部门对单体的优秀建筑的保护认识比较到位,而与之相协调、配套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的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甚至是大拆大建破坏了原有的历史文化风貌和文脉的现象。 鉴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下一步对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确保“五纳入”工作的落实,即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同时,市政府应继续增加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优秀历史街区、优秀历史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保护的力度。 第二,要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管理规定》,保证优秀历史建筑及文化名人故居得到有效保护,使青岛的城市发展理念和城市精神,通过城市形态与建筑风貌体现出来。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改变过去重单体建筑轻历史风貌、重外表保护轻合理利用的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划,整体保护,积极利用,依法严管。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中,不仅要努力保护好优秀历史建筑,而且还要保护好优秀历史建筑周围的整个历史文脉,使其完好地保存和久远地延续下去。让历史文?智陀判憷方ㄖ约拔幕斯示拥谋;び肜肺幕怯谢诤显谝黄稹? 第三,要坚持把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抢救维修放在首位,将本市亟须抢救维修的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按轻重缓急制定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维修保护,把历史文化积淀与城市时代特征完美结合起来。要处理好近代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与保护经费不足的矛盾。已有近百年历史的优秀建筑和故居都处于日益老化的状态,其维修保护难度越来越大,所需要的维修经费也越来越高,专项保护经费不足,将是一个长期性问题。因此,必须把历史文化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发展成为政府支持为主、群众广泛参与、社会贡献率高的公共事业。为了扩大历史优秀建筑保护资金的来源,除政府应逐年增加财政拨款,还要继续完善政府支持为主、社会广泛参与历史优秀建筑保护的新机制。应鼓励社会以多种形式投资或赠与历史优秀建筑保护事业,充分体现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尤其是要学会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拓宽筹集保护经费的渠道,使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的维护有资金保障。同时还要鼓励和引导有经济实力而且重视文物保护的中外法人,置换那些现由居民使用的历史优秀建筑或文化名人故居。 第四,要在对历史优秀建筑和文化名人故居实施有效保护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积极寻求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办法。要有计划将老舍、王统照、萧红、萧军、舒群和梁实秋等故居置换修复后对外开放,争取使青岛市对外开放的文化名人故居,由过去1处增加到5至7处。同时对现在由单位使用的历史优秀建筑也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尽量扩大对外开放范围,如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对外开放,使青岛市历史文化遗产成为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