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以下消费纠纷当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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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6: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广州11月17日电5万元以下的消费纠纷当天就可解决!记者今天获悉,广州市仲裁委近日与广东省消委会磋商后出台《消费争议特别规定》:消费者与商家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争议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可当天提出,当天仲裁。 该市仲裁委陈忠谦主任表示,这是目前解决小额消费争议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陈忠谦说,国内有几家仲裁委曾尝试过这种做法,效果很好,但真正制定成文规定的,广州是首家。 广州仲裁委经过了半年的实践、探索和沟通,出台了这个规定,“完全是出于公心,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对于我们,绝对是‘贴钱’的。”陈忠谦笑谈。 虽然还有仲裁庭的设点、仲裁员的选拔、执行案号的统一等具体操作问题还没有完全确定下来,但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陈国也表示,《特别规定》的出台的确大大方便了消费者解决纠纷。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18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