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间财富充分流动(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7:1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苏波说,近年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在许多地方已占了经济总量的80%以上,并提供了75%的就业机会,对调整我国的经济结构、解决就业问题,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当前对中小企业的限制仍然很多,民间资本的流动受到阻碍,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他指出,湖南这些年的投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湖南经济的不断增长。但是,湖南也面临着其他省市同样的问题。因此,要推动湖南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为中小企业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为民间资本的顺利流动创造有利的条件。 在谈到如何加快湖南民间资本流动的问题时,苏波说,首先,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例如银行、证券、保险、电信、铁路、航空、交通、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电力、教育、社会福利、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垄断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总之,只要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民间资本都可以进入。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来确立中小企业投资主体的地位。今后,政府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保、安全等许可手续。登记注册公司,也要取消注册资本金的限制,为民间资本的流动打开大门,开放绿灯。其次,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特别是为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贷款、上市融资、用地、对外贸易、人才培训、信息传播和收税收费等各个方面,要给予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湖南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体系,建立信用制度,推动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的建立,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引导资金和其他配套的扶持资金,要向中小企业倾斜。同时,要切实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严禁“三乱”现象的发生,确保民间资本的投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推动湖南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出现一个大发展的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