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依法保护各类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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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18 贵州日报 |
郭纲正(贵州水晶集团党委副书记):《决定》把“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首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此,要求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只有建立起这样的产权制度,才既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在改革中流失;又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为建立资产规范流动的新秩序扫除体制性障碍。通过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可以使各类资本得以有序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国有、集体及非公有经济都能从中获得创业创新的动力,从而在广阔的市场领域共同发展。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吸收国内外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经济法律制度,特别是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使各类产权权益都得到应有的保护。为了使现代产权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必须进一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以更宽阔的眼光,从更深层次去认识产权制度和产权制度对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深远意义。特别要转变传统观念,全面地认识“公有”与“私有”的辩证关系、国有经济“退”与“进”的辩证关系,这样才能按照现代产权制度,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真正达到民富国强的目的。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