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的新突破 实践上的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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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18 贵州日报 |
黄钧儒(省社科院院长):《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在经济观念、经济理论上有许多新突破,标志着我们党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也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勇气和实践精神。《决定》的创新与突破,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体制保证具有重大意义。 《决定》的创新与突破,一是提出了“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的要求和原则,明确了新的发展观。二是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三是提出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四是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五是提出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指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决定》在经济理论上的新突破,在实践上的新要求,必将对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深入研究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完善我省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如何落实新的发展观要求,加快发展股份制,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解决好贵州“三农”问题等等,都应按照《决定》的要求去创新和突破,才能在实践中取得新成效。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