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权利被侵犯 他杀了同性恋者 “小河2·11碎尸案”一审,凶手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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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4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因性权利被同性恋者侵犯,他将对方杀死碎尸。11月17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小河2·11杀人碎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胡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亲属21600元。 法院查明,2003年2月10日晚11时许,曾在某饭店学过厨师的胡斌与朋友在家中玩“铺金花”时,接到同性恋者雷某的电话,邀其去酒吧喝酒。玩得兴起的胡斌当即拒绝,并要雷某到自己家中。 当晚凌晨1时许,雷乘出租车来到了胡斌在小河的家。见面后,二人随即开始在沙发上“亲热”。当雷某要求“发生性行为”时,胡斌突然涌起厌恶的情绪。于是,他趁雷某不备,将雷某杀死分尸。 法院审理认为,胡斌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害人雷某为满足自己的性欲,侵犯了胡斌的性权利,有过错在先,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