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言 农民兄弟,别忘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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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4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朝刚认为,农民工进城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另一方面也引发一些社会治安问题。社会治安问题是两方面造成的,一则用人单位歧视、不公平对待民工,二则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在通过合法程序不能解决问题时,民工的过激行动易引发治安、刑事案件。这就需要加强对农民工遵纪守法的教育。 对于农民工来说,除了劳力外,他们在经济、文化方面处于社会最弱势地位。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及用工个人之间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劳动合同关系,即用人单位、工商户和7人以下个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劳动法》和劳动仲裁诉讼解决。另一种是雇佣合同关系,即个人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可通过法院起诉获得赔偿。 丁律师呼吁国家加大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和管理力度,职能部门应加强管理、规范劳务市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使更多这类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农民工遭受不公平待遇欲诉诸法律时,如无力支付律师代理费用及诉讼费用,可申请法律援助,免交或缓交诉讼费用,前提是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办事处出具有关证明,证明其经济确有困难。 (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