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集体贷款,村官带头砍树,检察机关举行听证后决定 不予起诉 补种300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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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4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市桐梓县检察院日前邀请有关领导及花秋镇大河坝村部分村民举行听证会,就该村主任王思仁、村支书缪发伦滥伐林木一案进行听证监督。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缪发伦、王思仁组织带领群众修建通村公路。当时由于资金不足,向信用社贷款3000元。还款期限到后,村委和村民们无力还款。同年9月4日,他们以村委的名义向镇林业站提出砍伐村里集体树木的申请,但未获批准。10月23日,村委会开会决定砍伐集体成材林筹钱还贷。 2002年11月16日,林业派出所接到举报上山查获时,大河坝村已砍树144棵24.9立方米,获资5023元,其中由王思仁经手还集体贷款3000元,支付林管员工资1000元,余款后交林业派出所。在检察机关审查过程中,大河坝村400多名村民联名要求从轻或免予处罚。检察机关认定:王、缪二人确已违法,但是出于公心,而且犯罪情节轻微,拟对二人不予起诉。为增强办案透明度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度,检察院决定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多数参会人员同意对二人不起诉,但要求王、缪二人带领村民恢复植被。两人当即承诺将种树300棵,以弥补其行为给集体林场带来的损失。 (唐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