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通知竟否决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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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0:2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龙川讯 (记者王松平通讯员黄海林、巫伟红)龙川县丰稔镇十二排村委会在未公开招标、原承包人赖添祥多次要求继续承包的情况下,将该村的吕洞水库发包给新的承包者,从而引发官司。该村村委会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并警告原承包人赖添祥“若强行自作自为,一切后果自负”。近日,记者来到该村采访。 “一塘二主”起纷争 赖添祥称,他家在承包经营吕洞水库的十多年来,每年都按照合约向村委会付清塘租款。2002年是他家承包吕洞水库养鱼合同期的最后一年,当年八九月份,他征询村委会主任的意见,问其是否同意由他继续承包,对方表示同意;农历十一月初,在再次得到骆水泉“同意继续承包”的口头意见后,即投放了10万余尾鱼苗,在合同到期后也没有清理塘底存鱼。 今年2月18日,村委会干部在明知吕洞水库中有其大量存鱼的情况下,与第三人骆某签订了一份发包期为十年的合同。此后赖添祥曾多次向村委会表示愿意以与第三人同等的条件承包吕洞水库,但均遭拒绝。 赖添祥在咨询了律师后认为,村委会没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实施公开招标发包,将水库发包给第三人,侵犯了其优先承包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赖添祥将该村村委会告上法庭。 今年5月29日,龙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村委会与第三人骆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赖添祥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经营承包权;诉讼费2010元由村委会承担。 村委会不履行法院判决 该村村委会败诉后既不上诉,也不履行判决,之后龙川法院强制执行了判决的第三项——即被告十二排村委会须返还原告赖添祥预交的诉讼费2010元。7月18日,该村村委会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名义,发出一份内容为“吕洞水库管理人员为骆某,终止赖添祥管理权利”的通知书,并警告赖添祥“若强行自作自为,一切后果自负”。 据悉,骆某与十二排村委会签定了鱼塘承包合同后,已在水库一侧新建了一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并专门聘请了2名管理员管理鱼塘,至今已经投入了40多万元。 记者问:“是法院的判决大,还是村委会的通知大?” 该村村委会主任和村干部避而不答,只是说,吕洞水库首先是以灌溉为主,养殖为辅,明年“村里将按计划维修水库堤坝”,因此将不再向任何人发包;至于7月18日下发的那份通知,是经过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赖添祥没有权限继续管理水库,若其强行下水打鱼必将受到“制裁”。 |